經過老師上次的說明,仍有兩個問題想討論。
1.結果與討論對於資料的解釋,應該說明到什麼程度?
參考紫皮書,有幾篇文獻也會在結果的段落補充數據的意義,例如:是中度相關或低度相關。但並不深入探討相關所隱含的意義。討論的段落,只針對之前的結果討論、引申,但不再提出數據做說明。但老師的建議是:兩者重疊太大。因此想請教要如何使結果與討論盡量區分開來?
2.反應性應該呈現幾次的比較結果為宜?
當資料蒐集涵蓋較廣的時間,個案的程度應該會有明顯的改變。
因此每個時間間隔都符合測量反應性的條件。
但是是否需要呈現所有時間點之間的反應性,則不是很確定。
所以想請問:除了第一次與最後一次施測之外,其他時間點之間的反應性,是否有代表意義?
或者只有兩量表互相比較時,用於說明某量表的反應性通常優於另一量表,
才需要全部列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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