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8日 星期五

針對文獻3書面報告的修改意見

1.      有說明現有評估工具的缺失,但未說明困境為何。
2.      整篇文章寫作的連貫性,例如:在研究目的中歸類於主要或次要目的,在之後的方法/結果/討論中,必須要一致地歸類到主要或次要目的。
3.      主要結果歸納與解釋:雖已歸納結果,但必須提出對於結果的解釋,假如作者沒有在文章中提出解釋,即可在報告上寫「作者未解釋」。
4.      個人評論:文字使用不明確,不要使用「或者」、「或許」等的字句,可以使用確定性「建議」的字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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